当前位置:首页 > 业界 > 行业洞察 >

贵州人“陈某”在老挝金三角特区干电诈两个月,回国判刑1.4年!

2026-07-21      玩球通 
近日,贵州省桐梓县人民法院对一起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作出一审判决,被告人陈某某因在老挝金三角特区诈骗窝点累计从事诈骗活动超过30日(约2个月),最终被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。法院审理查明,2021年3月,陈某某出境至老挝,随后进入金三角特区一家电信网络诈骗公司担任组员,直至同年6月离开,在窝点累计停留时间超过30日。2026年3月,陈某某经民警电话通知主动到案...
您对 贵州人“陈某”在老挝金三角特区干电诈两个月,回国判刑1.4年! 的评价 共有条评论

上一篇:大额转账要等24小时!单笔超4亿越南盾默认延迟到账,2027年实施

下一篇:东帝汶联合执法行动捣毁诈骗呼叫中心 逮捕21名外国公民